当前位置:首页 >> 财税资讯 >> 干货知识

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在纳税方面的区别

录入编辑:管理员 | 发布时间:2024-10-29

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,注册公司的创业者越来越多了,公司注册完成后就免不了与税收打交道。每一家公司都要依法进行记账报税,才能正常的进行发展。大家都知道,公司类型有很多,那么对于纳税方面来说,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呢?小编为您进行简单分析

概括起来,无非分为以下几点:

一、业务案例。

举个简单的例子:小张与小李投资设立了一家培训公司,其中小张的占股比例为51%,小李的占股比例为49%。注册时企业类型选定为有限责任公司,然后该公司在2018年实现利润总额两百万元,2019年小张与小李计划将实现的盈利部分进行分配,如何纳税?

二、政策依据。

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,在中国境内,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(以下统称企业)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,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。值得注意的是,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。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: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财产租赁所得,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,适用比例税率,税率为20%。

另外,根据有关规定,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(以下简称企业)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、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,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,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“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”应税项目,适用5%~35%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,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
根据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[2008]159号)第二条、第三条规定:

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。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,缴纳个人所得税;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,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
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“先分后税”的原则。

上一篇:电子商务公司注册需要有实际的场地吗?
下一篇:有限合伙企业的优缺点有哪些
热门服务和内容
东莞代理记账

业务咨询

  • 微信

    业务微信

  • 公众号

  • 公众号

    微信公众号

  • 服务区域:莞城、南城、万江、东城、石碣、石龙、茶山、石排、企石、横沥、桥头、谢岗、东坑、常平、寮步、大朗、黄江、清溪、塘厦、长安、虎门、厚街、沙田、道滘、洪梅、麻涌、中堂、高埗、樟木头、大岭山

    Copyright © 2024 - 2024 东莞帝一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xml地图txt地图
    联系我们
    电话咨询:13790573735
    在线客服咨询
    在线客服咨询
    顶部